这些政策出台了!

2021-09-13 10:56:40 21

 国家一直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近期,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涉及“三农”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既体现了长远又着力了眼前——


《“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发布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对“十四五”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和具体安排。


  《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为重点,对“十四五”时期农业绿色发展作出了系统安排。到2025年,力争实现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业生态系统明显改善,绿色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减排固碳能力明显增强。


  据悉,《规划》有三个特点: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农业绿色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细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一项措施一项措施落实,一个区域一个区域推进。二是聚焦绿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等“三加强、一打造”重点任务。三是强化科技和制度两个动能。《规划》针对科技与政策两大制约短板,提出强化科技动能和制度动能。一方面,健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动能。另一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动能。 



国家扩大化肥铁路优惠运价范围缓释肥等
8种新型肥料铁路运费降低


  为完善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促进化肥生产流通,支持农业生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缓释肥料等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的通知》,将主要用于农业大田作物生产的缓释肥料等8个新型肥料品种纳入实行铁路优惠运价的农用化肥品种目录。


  《通知》明确,凡具有农用化肥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经国家铁路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线路运输列入铁路优惠运价目录的农用化肥,均执行农用化肥优惠运价。出口化肥及用于工业生产的化工品不享受农用化肥运价优惠政策。据测算,新增的8个新型肥料品种年运量约100万吨,每年可减免化肥铁路运输费用约1650万元。连同此前已纳入铁路优惠运价目录的化肥品种,每年可减免化肥铁路运输费用25亿元左右。 



合理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日前,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相关司局组织编制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的通知。


  《指南》要求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适配本地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的内容进行参考,切忌生搬硬套、盲目跟风。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要稳步有序推进,合理设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杜绝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


  《指南》主要面向省、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机构,适用于指导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数字乡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县域,但大量基础性、共性工作应在更高层面统筹开展,指南分别从省、县两级层面给出指导性建议。


  《指南》涉及的应用场景较多,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发展水平不一、优势特点各不相同,各地区应在充分把握中央有关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重点参考指南中适配本地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场景内容,逐步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尤其要注意探索适合本地区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避免不切实际的举债式发展,更不能大拆大建、贪大求全。



 《关于将机收减损作为粮食生产机械化主要工作
常抓不懈的通知》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将机收减损作为粮食生产机械化主要工作常抓不懈的通知》要求,将机收减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生产机械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贡献机械化力量。


  《通知》指出,我国水稻、小麦、玉米等主粮作物收获已基本实现机械化,减少机收环节损耗是增加粮食产量的重要措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一个品种一个品种、一个区域一个区域、一个季节一个季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紧粮食生产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紧紧围绕收获机械、机手操作保持良好技术状态这两个关键要素,紧盯三大主粮作物和“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落实落细农机管理服务措施,全方位提升粮食收获质量。


  《通知》强调,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动员,二是强化机手培训,三是提高装备质量,四是提升应急收获能力,五是开展指导服务。 


 2021版农残限量国标正式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已于9月3日正式实施,新增农药品种81种,增加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985项。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促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和生产主体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标准的变化内容和配套要求。


  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2021版GB2763的修改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服务工作内容,针对新增农药品种和调整的限量标准,加强用药使用监管,及时调整监督抽查、日常巡查方案,督促生产主体掌握农药限量标准新规定,切实做好风险研判。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技术练兵和储备,规范内部运行管理,确保标准有序实施。